按照《咸宁城市发展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介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(咸城发文[2019]226号)和《关于开展城发集团2021年中介服务机构年度评价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集团各业务部门单位对2021年中介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,共涉及24类223家中介机构。
根据评价结果,24类中介服务中,年度评价工作质量等次为“优良”的105个;等次为“合格”的114个;等次为“基本合格”的4个;“不合格”的0个(具体情况详见附件)。
现对被评为“优良”等次的105家中介机构予以通报表扬,希望这些中介机构再接再厉,继续保持扎实、努力、好学的工作态度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;被评为“合格”和“基本合格”等次的中介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、不断加强学习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,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,进一步提升服务工作质量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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