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咸宁城市发展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咸城发文〔2018〕221号),结合银行贷款贡献度、综合收益水平、经营服务水平等相关评分标准,经由投融资管理部、审计部、法律事务部、计划财务部组成的评分小组对集团2021年第3季度银行合作情况进行评分。
现将排名前五名的银行进行公示如下:
中国农业发展银行(第一名)
湖北银行(第二名)
中国交通银行(第三名)
中国建设银行(第四名)
咸宁农商行(第五名)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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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张敬昀 发布时间:2021-10-11 所属栏目:事务公开 来源:计划财务部
根据《咸宁城市发展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存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咸城发文〔2018〕221号),结合银行贷款贡献度、综合收益水平、经营服务水平等相关评分标准,经由投融资管理部、审计部、法律事务部、计划财务部组成的评分小组对集团2021年第3季度银行合作情况进行评分。
现将排名前五名的银行进行公示如下:
中国农业发展银行(第一名)
湖北银行(第二名)
中国交通银行(第三名)
中国建设银行(第四名)
咸宁农商行(第五名)